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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·唐人告命

《容斋随笔》 | 洪迈 著 | 第 73 / 329 章 | 约 237 字

唐人重告命,故颜鲁公自书告身,今犹有存者。韦述《集贤注记》,记一事尤著,漫载于此:“开元二十三年七月,制加皇子荣王已下官爵,令宰相及朝官工书者,就集贤院写告身以进,于是宰相张九龄、裴耀卿、李林甫、朝士萧太师嵩,李尚书暠,崔少保琳、陈黄门希烈,严中书挺之,张兵部均,韦太常陟,褚谏议庭诲等十三人,各写一通,装缥进内,上大悦,赐三相绢各三百匹,余官各二百匹。”以《唐书》考之,是时,十三王并授开府仪同三司,诏诣东宫、尚书省,上日百宫集送,有司供帐设乐,悉拜王府官属,而不书此事。

《容斋随笔》简介

《容斋随笔》共《五笔》,74卷,1220则。其中,《容斋随笔》16卷,329则;《容斋续笔》16卷,249则;《容斋三笔》16卷,248则;《容斋四笔》16卷,259则;《容斋五笔》10卷,135则。据作者宋朝洪迈自述,《容斋随笔》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。是其多年博览群书、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。本页面仅包含《容斋随笔》16卷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