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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·汉法恶诞谩

《容斋随笔》 | 洪迈 著 | 第 186 / 329 章 | 约 228 字

李广以私忿杀霸陵尉,上书自陈谢罪。武帝报之曰:“报忿除害,朕之所图于将军也。若乃免冠徒跣,稽颡请罪,岂朕之指哉!”张敞杀絮舜,上书曰:“臣侍罪京兆,絮舜本臣素所厚吏,以臣有章劾当免,受记考事,谓臣‘五日京兆’,背恩忘义。臣窃以舜无状,枉法以诛之。臣贼杀不辜,鞫狱故不直,死无所恨。”宣帝引拜为刺史。汉世法令,最恶诞谩罔上。广、敞虽妄杀人,一语陈情,则赦之不问,所以开臣下不敢为欺之路也。武帝待张汤非不厚,及问鲁谒居事,谓其怀诈面欺,杀之不贷,真得御臣之法。

《容斋随笔》简介

《容斋随笔》共《五笔》,74卷,1220则。其中,《容斋随笔》16卷,329则;《容斋续笔》16卷,249则;《容斋三笔》16卷,248则;《容斋四笔》16卷,259则;《容斋五笔》10卷,135则。据作者宋朝洪迈自述,《容斋随笔》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。是其多年博览群书、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。本页面仅包含《容斋随笔》16卷内容。